今日起,海关总署将针对陶瓷、金属制品、蒸汽锅炉等商品试行税收征管方式改革,由企业自报自缴、海关审核后置。这是今年来政府第5次出台跨境电商领域的政策,回顾一下今年来政府在跨境电商领域出台的相关政策。欧坚网络
1、2016年1月12日国务院同意在天津、上海、重庆等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2、2016年4月8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
3、2016年6月1日海关总署发布海关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有关事项公告。
4、2016年10月1日取消对普通化妆品征税,高档与进口化妆品的税率由30%下调为15%。
5、2016年11月起开展税收征管方式改革试点,对部分商品实行先放行后审核。
对于大多数跨境电商企业来说,这一次首批进行税收征缴改革的商品虽然不是跨境电商的主流产品,但却直接影响到B2B的跨境电商,从政策导向看,这一次的海关政策调整有利于通关便利化。预计下一步会有更多便利化的通关试点出来,对整体跨境电商行业来说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此次海关试行先通关后审核,公告中对申报流程进行了规定,进出口企业如实、规范填报报关单各项目,计算应缴纳的相关税费,并进行确认提交海关,收到回执后,自行办理相关税费缴纳手续。货物放行后,海关对进出口企业申报的税收要素进行抽查审核;特殊情况下,海关实施放行前的税收要素审核。
先通关后审核如果顺利执行,可以有效避免了查验带来的损失,也有利于海关总署尽快返回单据,通过效率将有所提升。据了解,目前一般的过关流程为报关后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再进行缴税、放行。而按照新的税收征管方式,由进出口企业、单位自主申报、缴税,货物放行后再进行税收等内容的审核。
按照海关总署公告,试点范围包括在全国口岸海运、陆运、空运进口的商品多为锡制品、陶瓷、手工工具及金属制品、蒸汽锅炉、电动剃须刀等商品。从发布的政策本身看,目前试点的商品主要是低频次购买的消费品,对当前跨境电商的主流领域影响不大。
目前跨境电商的主流商品是母婴产品、保健品、奶粉等产品,但这些产品都涉及到检验检疫,依照目前的技术水平和法规,这些商品很难实现先通关后审核。
政策受益方就目前来看,涉及海关规定的相关跨境电商企业,在政策的出台后,将更加简化手续,减少了留仓时间并缩短了账期。这是大多数跨境电商企业最希望看到的。
这个政策对相关行业的中小企业的影响更大,但对出口规模大、资质好的相关双A企业影响并不大。出口规模大的企业平时的查验率就很低,通关速度相对中小企业就很快,双A企业在报关时,可以适用“事后交单”方式的企业代理报关;优先办理代理报关货物的申报、查验和放行手续等多项优先办理的权利。而一般的中小企业没有这些方面的优惠,中小跨境电商最大的软肋就是通关手续太慢。此次海关的规定,实现了先通关后审核,相关行业的中小跨境电商企业通关效率将大大提高。
虽然此次政策规定的只是部分低频次购买的消费品,其它产品未有涉及,但是政策先行试点之下,预计明年将进一步放开更多的产品进行通关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