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海关总署授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是我国ATA单证册的出证和担保商会,负责我国ATA单证册的签发和担保工作。
ATA单证册的通关优势1、免填报关单
ATA单证册替代了货物出入境时的报关单,进出各国口岸时使用同一份文件,无需填写各国国内报关文件。
2、免进出口税费
持证人使用ATA单证册后,免缴纳货物进出口关税和其他手续费,不需要向进出境海关提供担保。
3、免进出口许可证
ATA单证册项下货物入境德国、法国、奥地利、丹麦、芬兰、匈牙利、印度、以色列、韩国、挪威、新西兰、葡萄牙、泰国、斯洛伐克、直布罗陀等国家/关境免进口许可证。出境中国,免出口许可证。
4、免报关资格,报关灵活
根据海关规定,持证人可自行办理报关手续,不需要有报关资格。持证人本人或持证人的职员,以及有持证人授权委托书的国内外报关代理、外国贸易伙伴或其它人员均可持ATA单证册在国内外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5、出入境地点没有限制
持证人可在我国任一海关口岸报关,不受地点限制,复进口报关手续不必在原出口地海关办理。
6、节约通关费用,通关快捷
ATA单证册由持证人在本国申请,从而使持证人在出国前就预先安排好去一个或多个国家的海关手续,无需在外国海关办理其它手续或交纳其它费用,作为国际统一的海关文件,ATA单证册得到各国海关普遍认可,可以确保快捷通关。
7、适用对象广泛
个人、企业、事业单位、公司(不要求进出口经营权)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均可申请ATA单证册。
ATA单证册的适用范围
1、国际博览会、交易会、展览会、国际会议及类似活动中陈列或使用的物品;
2、各类专业人员使用的专业设备,例如赴境外报道、录制节目、摄制影片所需的出版、音像广播、摄影设备;赴境外安装、调试机器所需的各种测量仪器;医务人员所需的医疗器械;演员、乐团、剧团所需的演出服装、器具等;
3、集装箱、托盘、包装物料、样品等与商业活动有关的货物;
4、科研设备、教学用品、海员福利用品及其他与教育、科学或文化活动有关的货物;
5、参加境外体育比赛、体育表演和训练所必需的体育用品及其它物品;赴境外从事观光、求职、学习、专业会议等活动所需的个人物品;
6、参加境外的文化、宗教、或专业聚会等活动所需的图片、照片、摄影作品、艺术品、印刷品、免费播放的记录影片、唱片等音像用品;
7、边境地区的自然人或法人为完成农业、林业、养渔业的工作,以及为修理、制造、加工目的所需的非商业性质的物品;
8、为慈善目的暂时出口的医疗用品、外科和实验室设备以及救济物资;
9、商业或私人用途的船舶、飞机、陆路引擎车辆、铁路货车等运输工具;
10、边境地区用于放牧、表演、展览、竞技、比赛等活动所需的活动物;
11、与制造活动有关的纸版、印板、图版、模子、图纸、模型等类似物品。
在我国,使用ATA单证册的范围仅限于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项下的货物,除此之外的货物,我国海关不接受ATA单证册进出口申报手续。
实施ATA单证册制度的国家和地区美国(PEC) 阿尔及利亚(PEC) 爱尔兰(PEC) 爱沙尼亚(PEC)安道尔(PEC) 澳大利亚(PEC) 奥地利(PEC) 保加利亚(PEC) 比利时(PEC) 冰岛(PEC)波兰(PEC) 丹麦(PEC) 德国(PEC)法国(PEC) 芬兰(PEC) 韩国(PEC)荷兰(PEC) 加拿大(PEC) 捷克(PEC)克罗地亚(PEC) 黎巴嫩(PEC) 卢森堡(PEC)罗马尼亚(PEC) 马来西亚(PEC) 马耳他(PEC)马其顿(PC) 毛里求斯(PEC) 美国(PC)摩洛哥(E) 南非(PE) 南斯拉夫 挪威(PEC) 葡萄牙(PEC) 日本(PEC)瑞典(PEC) 瑞士(PEC) 塞内加尔(PEC)塞浦路斯(PEC) 斯洛伐克(PEC) 斯洛文尼亚(PEC)斯里兰卡(EC) 泰国(PEC) 突尼斯(PEC)土耳其(PEC) 象牙海岸(PEC) 希腊(PEC)香港(PEC) 匈牙利(PEC) 新西兰(PEC)新加坡(PEC) 西班牙(PEC) 英国(PEC)印度(E) 以色列(PEC) 意大利(PEC)直布罗陀(PEC) 中国(E)立陶宛(PEC) 拉脱维亚(PEC) 俄罗斯(PEC)
ATA单证册申办流程
(一)ATA单证册申办流程须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为居住地或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常驻代表机构或其他组织。 2、申请人为货物所有人或对货物具有独立自由处分权的人。
其项下货物应满足以下各项要求:
1、货物除使用中正常损耗外能按原状复进口。
2、货物用途(指展览会和交易会货物、商业样品、专业设备等)符合临时进口国/地区加入的国际公约或相关国内法的规定。
(二)ATA单证册申办流程材料
1、申请表 2、货物总清单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按照申请人的性质,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或身份证等)
ATA单证册注意事项
1、ATA单证册在某些国家不能代替许可证和配额。如果进口国/地区有这方面的要求,请事先做好准备。
2、在某些国家/地区,指定海关接受ATA单证册,持证人应预先确认拟通关的海关是否有权办理ATA单证册业务。
3、每份单证册都是为了某一类特定的货物签发的。实施ATA单证册制度各成员国/地区接受的ATA单证册项下货物范围不同,一份单证册只能进入接受该单证册项下货物的国家/地区。
4、如果ATA单证册被窃或丢失,持证人应立即同中国国际商会联系,办理单证册补签手续。
5、如果你在国外使用单证册时遇到问题,请参照实施ATA单证册制度各成员国/地区担保商会的名称和地址,与有关机构联系,以取得他们的帮助。
6、如外国进口地或进境地海关以货物的复出口或复出境期限加以限制,此时货物必须在该期限前复出口或复出境,否则将会引起外国海关的索赔。
7、临时进口货物在国内一般只能停留6个月,超过6个月,需得到海关许可。
8、根据中国海关最新规定,单证册项下货物应确保在6个月之内复进口,同时应确保在临时进口国规定的复出口期限前(白色进口联存根中标明)原状复运出境,否则单证册将会引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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