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坚

欧坚集团—跨境供应链一站式跨境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

服务热线400-990-0851

当前位置: 首页 » 欧坚新闻中心 » 法律法规 » 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实施守信联合激励新闻发布会(一)

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实施守信联合激励新闻发布会(一)

文章出处: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6-11-02 09:31:14    点击数:-   【

11月1日上午10时,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共同主办《关于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新闻发布会。欧坚网络

背景:

10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等40个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明确了19类共49项守信激励措施,向海关高级认证企业释放了大量改革政策红利。这既是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的重要成果,也是海关推进进出口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构建新型海关监管体制迈出的关键步伐。

以下是海关总署党组副书记、副署长鲁培军发言


今天,我们在这里发布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等40个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这是国家首批守信联合激励试点项目之一,是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标志着海关进出口信用体系建设步入新的阶段。在此,我谨代表海关总署党组和于广洲署长,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海关工作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借此机会,我就海关加快推进进出口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做好守信联合激励工作谈三点意见。

一、加强海关进出口信用体系建设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社会诚信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集中体现。作为国家社会诚信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海关进出口信用体系建设,将从更深层次、更高水平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加强进出口信用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有助于提升外贸领域社会诚信水平。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对全社会弘扬诚信文化,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提出了明确要求。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做出了相关部署,国务院专门印发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及《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海关作为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法履职、公正执法,运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手段,促进外贸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营造健康良好的进出口环境,不断提升外贸领域社会诚信水平。

(二)加强进出口信用体系建设,是服务企业“走出去”的有力抓手,有助于我国对外贸易健康发展。外贸领域信用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进出口管理的国际声誉和参与全球贸易竞争的能力。通过实施海关进出口信用管理,对高信用企业给予通关便利,对失信企业给予惩戒威慑,将有力维护市场公平公正,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诚信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同时,中国海关将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要求与世界海关组织《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制度相融合,通过实施国际海关间的AEO互认合作,使中国企业在互认国家享受到通关便利,有利于更多优质企业“走出去”,进一步促进我国外贸回稳向好发展。

(三)加强进出口信用体系建设,是海关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的重要保障,有助于海关把好国门做好服务。海关担负着守护国家经济大门,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责。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外贸迅猛发展,海关自身也面临着业务量快速增长与监管资源相对短缺等突出矛盾。加强海关进出口信用体系建设,突出“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可以提升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切实做到在“管得住”的基础上“通得快”;可以发挥信用的核心引领作用,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将有限的监管力量集中到对失信企业的监管上来,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可以有效防范执法、管理和廉政风险,推进监管制度与国际接轨,提升海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海关进出口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近年来,海关按照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和“一带一路”、支持企业“走出去”等国家战略部署,大力开展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取得一定的成效,为全面推进进出口信用体系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注重顶层设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制度和信息化系统。2014年以来,海关总署以部门规章、公告等形式先后出台了《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等制度标准;上线运行了“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建立了“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和“中国海关关企合作平台”,社会效应逐步显现。

(二)坚持公正评信,高质量实施信用培育和信用认证。海关总署将公正评信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不断完善进出口企业信用评价标准体系,确保信用评定依据客观、科学;精心打造一支近千人的专业化海关认证队伍,严格实施专业培训和持证上岗,认真开展企业信用培育、实地认证及规范改进作业,确保信用认定的质量和效果;加强信息收集和日常监控,动态调整企业信用等级,确保信用评价结果公平公正,客观反映企业真实的诚信状况和守法水平。本次纳入联合激励范围的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就是海关广泛收集企业内外部信用信息,并深入实施实地认证后,最终认定的信用等级最高的企业。目前,海关有高级认证企业3500余家,数量虽不足有进出口业务企业的1%,但进出口量和纳税额都占到了全部进出口的三分之一。

(三)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让守信企业尽享便利,让失信企业“处处受限”。海关对不同信用的企业实施不同的通关措施。以货物查验为例,海关对高级认证企业进口货物查验率约为0.8%,比一般信用企业低90%,大幅减少了企业物流和通关成本,而对失信企业则实施高比例查验。再比如,海关对高级认证加工贸易企业实行信用担保,免设保证金台账,减少了企业资金占压,而失信加工贸易企业则必须缴纳100%的税款保证金。此外,海关对高级认证企业还有简化单证审核、优先通关、配备企业协调员等多项便利措施,而对失信企业,则会时时处处严密监管。

(四)加强国际合作,助推进出口企业实现“关通天下”。海关积极开展国际海关AEO互认合作,截至2016年10月,中国海关已同新加坡、韩国、中国香港、欧盟等31个国家和地区海关实现了AEO国际互认,出口贸易额占我国出口总额的40%。中国高级认证企业的出口货物在享受中国海关通关便利的同时,还享受到互认国家或地区海关给予的优惠措施。此外,中国海关还在大力推进与美国、日本、新西兰、以色列等主要贸易国和“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国家的AEO互认,使企业享受更多的通关便利。

三、凝心聚力,主动作为,努力开创海关进出口信用体系建设新局面

社会诚信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和系统工程。以本次实施的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守信联合激励为标志,海关进出口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站在了新的起点。海关将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原则要求,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全力推进进出口信用体系建设。

(一)着力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海关监管体制。我们要切实发挥信用引领作用,真正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集约高效、协调统一的通关一体化管理格局,让信用的理念和要求深度融入到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的具体实践,在管理理念、制度安排、工作机制以及流程再造中,都实施以信用为核心的公正监管、综合监管、分类监管和精准监管。要以信用体系建设为契机,切实转变海关行政职能,推进国家“放管服”改革,实现源头治理,助推我国从外贸大国迈向外贸强国。

(二)深入推进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我们要制定管理措施清单,建立富有海关特色的协同监管机制。继续完善现行海关信用管理制度,加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针对此次高级认证企业联合激励,以及即将实施的对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海关要与各部门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同时,要全力支持并认真落实好各兄弟部门在相关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努力提升跨部门监管合作的实效。

(三)扎实开展企业诚信宣传和信用培育。我们要多渠道、全方位加强信用管理政策和便利措施的宣传,让广大进出口企业知晓诚信给企业带来的益处;要积极开展企业信用培育,强化对企业的事前辅导,引导更多企业自觉守法,诚信经营;要完善海关企业协调员管理制度,推广应用“中国海关关企合作平台”,构建海关与企业更为紧密的合作关系,更好地服务和便利企业。

(四)全力打造AEO国际海关互认合作升级版。我们要围绕国家总体战略布局,依托国际海关合作平台,为外贸减负增效持续发力;要积极参与AEO互认规则制定,推介中国海关经验和标准,不断扩大中国海关在国际合作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维护好国家核心利益;要加快AEO互认合作步伐,力争2020年前,实现AEO互认的国家和地区占我出口额80%以上。

各位来宾,各位朋友,构建海关进出口信用体系,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期望继续得到各有关部门、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广大进出口企业的积极参与。让我们携起手来,开拓创新,砥砺前行,努力开创进出口信用体系建设的新局面,为全面推进信用中国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文章转自海关发布

相关资讯

预归类查询 预归类查询 预归类查询 更多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