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上午10时,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共同主办《关于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新闻发布会。欧坚网络
背景:
10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等40个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明确了19类共49项守信激励措施,向海关高级认证企业释放了大量改革政策红利。这既是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的重要成果,也是海关推进进出口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构建新型海关监管体制迈出的关键步伐。
以下是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杨子强发言:
尊敬的鲁培军副署长、连维良副主任,各位参会朋友,各位媒体记者,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刚才鲁副署长介绍了海关推进进出口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情况,连副主任介绍了近年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紧密配合合作,共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几点情况。
下面我结合人民银行的工作,简单谈三点意见:
第一,大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政府部门间合作机制。今天我们在这里发布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的联合激励备忘录,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在办理项目时优先考虑,提供便利。让众多企业看到好处,进一步起到了典型示范作用。
人民银行作为社会征信市场领域主管部门,在履行职责中,我们依法向其他部门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务。人民银行在履职中产生的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定期向全国信用信息平台报备,为其他部门提供有关信息,为行政管理提供重要参考。只有推动部门合作,才能构建形成政府部门协同监管合力。
第二,进一步发挥社会征信作用,构建市场化的激励与惩戒机制。征信就是通过市场化的手段来约束市场经济主体行为。中国人民银行组织金融机构建设金融信用数据库,建立一套有效的金融信用体系记录,企业和个人以往在各家金融机构的经历情况都在信用报告中。放贷企业可以从信用报告中了解到有关情况,对不同情况的个人或企业提供差异化的信贷服务。如果借款人有不良的信用记录,就会影响他在全国金融机构的借款,真正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信用良好的守信者,金融机构将为其提供更加方便的服务。
目前数据库已经收录了近9亿个人,2667万企业金融信用信息。这个数据库的核心是银行的信贷信息,除此之外还包括保险、信托、外汇等信息,以及环保等部门信息。网络覆盖全国,我们将进一步丰富数据库信息内容,我们期待尽快与海关总署合作,纳入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的认证相关信息,同时我们也会为海关提供必要的服务。
第三,健全联合诚信,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方面的作用,实现两方面的合作。既要加快行政执法信息的归集、公开与共享,为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激励提供信息基础服务。同时,也要规范发展征信市场,发挥社会征信的作用,为社会经济交易提供信息支持,建立市场化的约束机制,真正做到诚信。
我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在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下,在各部门通力合作下,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工作将会取得更大的成效。谢谢各位!
文章转自海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