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海关进出口货物关检融合统一申报正式实施,企业报关报检合并为一张新版报关单、一套随附单证、一套通关参数。海关进出口货物关检融合统一申报,申报项目由229个改为105个。通过关检融合统一申报简政便企,进一步降低企业通关成本,优化营商环境。
政策解读
此次海关关检融合统一申报,主要涉及以下海关公告:
海关总署2018年第28号《关于企业报关报检资质合并有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2018年第50号《关于全面取消<入/出境货物通关单>有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2018年第60号《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
海关总署2018年第61号《关于修改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格式的公告》
海关总署2018年第67号《关于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电子报文格式
下面小编将从上述公告中挑选部分内容,带大家一起划重点!
关键词:新版报关单关检融合统一申报
根据海关总署2018年第28号公告,海关对企业报关报检资质进行了关检融合统一申报。
需要广大进出口企业关注的是,为顺利实现此次关检融合统一申报,自2018年8月1日起,企业(申报单位和经营单位)需同时具备报关和报检资质双重资质,才能成功申报新版报关单。为避免企业因资质不齐全可能导致的申报退单问题,单一资质企业需及时到“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补录相关资质。下面,就由小编给有需求的企业介绍一下补录资质流程。(以济南海关关区相关报检资质补录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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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并完成企业注册,进入“企业资质”——“海关企业注册备案”功能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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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资质补录模块,可以看到相关资质补录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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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完善企业相关信息并点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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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完毕后,企业可点击左侧菜单【查询\打印】-【企业资质办理状态查询】查看资质办理结果。
新版报关单申报项目主要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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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报关单增加了境外收发货人、经停港/指运港、出/入境口岸等申报项目。其中境外收发货人名称一般填报英文名称,检验检疫要求填报其他外文名称的,在英文名称后填报,以半角括号分隔。
经停港填报进口货物在运抵我国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境外装运港。新版报关单指运港填报出口货物运往境外的最终目的港;最终目的港不可预知的,按尽可能预知的目的港填报。
新版报关单入境口岸填报进境货物从跨境运输工具卸离的第一个境内口岸的中文名称及代码;出境口岸填报装运出境货物的跨境运输工具离境的第一个境内口岸的中文名称及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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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报关单代码更为优化,启运国(地区)代码将采用国家标准修订的《国别(地区)代码表》,由3位英文构成。币制代码则根据新修订的《货币代码表》采用3位字母。例如:币制为美元,“币制”应录入“USD”而非原海关代码“502”或原检验检疫代码“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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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报检所涉及到的企业资质、B/L号、特殊业务标识等内容也整合入当前申报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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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报关单,在商品编码上除包含原先10位海关编码,还将增加3位检验检疫编码。
本次海关关检融合统一申报新版报关单项目变化较大,限于篇幅限制,小编只能介绍到这了。其他内容可参见海关总署2018年第60号《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
疑问解答
7月27日,济南关区首票海关关检融合统一申报试运行新版报关单在淄博海关顺利通关。
但广大进出口企业对关检融合统一申报新版报关单还有许多疑问,现由小编选取部分常见问题进行现场答疑。
提醒注意:
(一)新版报关单舱单件数为集装箱的,填报集装箱个数。
(二)新版报关单舱单件数为托盘的,填报托盘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