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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首份归类预裁定决定书已制发

文章出处: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8-02-24 09:42:43    点击数:-   【

央广网天津2月22日消息:从天津海关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于2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全国海关首份归类预裁定决定书由天津海关制发,显示海关服务企业、促进贸易便利化的举措不断深化。

归类预裁定工作是中国海关履行《贸易便利化协定》的义务,是指在货物实际进出口前,海关应已注册登记的对外贸易货物收发人申请,对其与实际进出口活动有关的海关事务提前做出有关裁定的制度。我国海关全面实行预裁定制度更是落实十九大“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要求的切实行动。天津海关积极落实总署新举措,意味着将商品归类业务,从通关环节继续前推后移,促进通关效率提升,降低企业贸易成本,是对广大进出口企业释放的又一项改革“红利”。

郭女士在中国电子口岸“海关事务联系系统”提交商品“转台式挤奶机旋转釜”归类预裁定申请。不到半个小时,她已将电子申请表和随附电子附件发送提交至海关审批。9点半,在天津海关归类分中心,关员在“中国海关进出口商品归类系统”中收到了该公司的归类预裁定电子申请书,并对其进行资料审核。通过内部电子审批流程,天津归类分中心代表天津海关在当日12时制发了编号为R-2-0200-2018-0001的归类预裁定决定书,这是我国海关首份归类预裁定决定书。“归类预裁定决定书在全国海关有效,对我们今后通关提供了很大便利。”郭女士说。

天津海关方面表示,下一步将按照总署要求,不断丰富归类预裁定决定书与受理进度查询功能,上线新版“天津归类分中心”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海关归类化验”APP,提供更加便捷的数据信息服务;同时表示,确定商品归类除预裁定的途径之外,天津海关还将推出“归类尊重先例”制度、归类前置审核、税政调研等服务,从数据应用、政策宣讲、技术培训等各方面入手,为企业解决归类问题,实现服务企业从“端菜”到“点菜”的转变。

文章转自央广网

此文关键字:归类预裁定 商品预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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