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海关跨境电子商务监管工作,现将验核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企业资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企业在向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或信息登记手续时,应当提交相关资质证书。其中,提供跨境电子商务支付服务的银行机构提交中国银保监会或者原中国银监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复印件;非银行支付机构提交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复印件,支付业务范围应当包括“互联网支付”。
企业按照前款规定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同时向海关交验原件。
二、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企业向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21号)提交相关材料,同时提交相关资质证书;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企业向海关办理信息登记手续的,按照海关总署2016年第26号公告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同时提交相关资质证书。
三、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经办理海关注册登记或信息登记的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企业,应当于2018年5月31日前向所在地海关补充提交相关资质证书,没有补充提交的,其海关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企业信息不再有效。
特此公告。
文章转自:海关发布
上海欧坚网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创立,致力成为一站式跨境贸易供应链优化商,全面打造“云贸通”电子商务平台。公司现有注册资金3000万元。2012年8月,结合海关总署无纸化通关试点改革工作,上海欧坚网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利用企业自身优势,在上海关区率先推出“云制单”业务,为客户提供快捷高效的机器人制单业务,大幅度提高了通关效率,降低了企业人力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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