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副署长邹志武昨日在海关总署媒体见面会上表示,为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平稳发展,经批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措施调整的过渡期将延长至2017年12月31日。目前,国家主管部门正在积极研究过渡期结束后相关监管要求和政策,出台之前会向社会公布。欧坚网络-跨境电商
文章来源: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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