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理公司在收到实际你的需求以后,会提供进口代理资料并与你签订相关代理协议书。
2、你需要提供盖公章的相关代理进(出)口协议书,协议书上委托方一定要是是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收货人,代理单位为进口的经营单位,(协议书上委托人与代理人务必不表示代理单位,代理单位至多能表示为中间人的角色,作为推荐和指导。如果协议达能,签订正本代理进(出)口协议书,代理才可进行代理进(出)口货物的操作。
3、实际收货人应提供發票(CommercialInvoice)、装箱单(PackingList)、合同(Contract)及提/运单,需以纸质声明其货物的清关方式,贸易规定,商检要求/配额要求/包装证明/许可证需要等关联的文件给到进口代理单位,以便代理单位做清关文件用,及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如经由代理方的关联文件,请复印留存)。
4、进口代理单位要把清关文件(合同一定由代理单位与境外发货人签订,还需加盖代理单位的公章或是合同章)及加盖代理单位公章的正本报关委托书交予报关行进行进口通关。
5、海关后面给出的税单上会出现两个单位的名称:代理单位与收货单位。不管是哪家都能够到银行缴税,也能够把税单返回公司抵税。6,进口代理报关全程,全部的费用都需要代收代付。代理单位不可以附加其他利润,只可在最初的报价上表明操作费用,并于事后务必开出这个操作费用的正式發票。(尤其是DDP,EXWORK的进口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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