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欧坚网络-危险品清关
从事危化品进口的企业需取得下列证明文件中的一种: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4)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向检验检疫部门报检环节
进口危险化学品,其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向报关地所属辖区检验检疫机构逐批报检;申报时货物品名应按照《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名称申报,报检时应提供下列书面材料:
(1)进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性声明;
(2)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3)中文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的样本(如是外文样本,应当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向海关申报环节
企业根据商品名称、成分含量、供应商提供MSDS(化学产品安全数据信息)、CAS码、商品属性等确定准确的商品编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了解对应需要的单证,包括易制毒化学品进口许可证、进口许可证、入境通关单、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等。
根据舱单、合同、发票、装箱单及相关许可证件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要求进行预录入申报。
文章来源:一关通
从事危化品进口的企业需取得下列证明文件中的一种: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4)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向检验检疫部门报检环节
进口危险化学品,其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向报关地所属辖区检验检疫机构逐批报检;申报时货物品名应按照《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名称申报,报检时应提供下列书面材料:
(1)进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性声明;
(2)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3)中文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的样本(如是外文样本,应当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向海关申报环节
企业根据商品名称、成分含量、供应商提供MSDS(化学产品安全数据信息)、CAS码、商品属性等确定准确的商品编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了解对应需要的单证,包括易制毒化学品进口许可证、进口许可证、入境通关单、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等。
根据舱单、合同、发票、装箱单及相关许可证件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要求进行预录入申报。
文章来源:一关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