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出口“提前申报、运抵验放”通关模式有关事项解读分析-
洋山港“提前报关”模式在网上问的人还蛮多的,今天就带着大家来看看明确出口“提前申报、运抵验放”通关模式有关事项解读分析,教您细细的理解这条上海海关2017年1号公告。欧坚网络-出口报关代理
洋山港先报关,后集港问题如下:
1、洋山港区为什么实施这种特殊的通关模式呢?求简单介绍原因?(我在网上看见有人说是为了避免两次装卸、两次往返运输)求解释?
2、另外如果是先报关,会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就是舱单已经有了,然后报关员就去安排报关了,但是货物还在工厂或者还没有装完箱返回,此时如果报关员去申报正好赶上海关查验了,如何办呢?不会是让海关的官员等着柜子回来吧?
“提前申报”未按规定?影响大!伐开心!
一、没有时间观念,超期无法进港。司机徘徊在道口很着急。
二、箱号、数量等栏目填制错误,影响通关效率甚至上不了船。货主很无奈。
三、有布控未查验。后果很严重。
【重磅来了】
上海海关公告2017年第1号
《上海海关关于明确出口“提前申报、运抵验放”通关作业模式有关事项的公告》
据说,不按规定影响监管的,要被立案处罚呢!
是的,不按规定,影响多多啊!
前方高能请注意:小编划重点了!
提前申报关键词【2017年2月20日起实施】
1、装箱完毕、货物备齐后再申报
2、申报之日起3日内将货物运进港
3、签收查验通知单后3日内办理查验手续
4、删改单应配合海关核实货物情况
5、违反规定的,按照《海关法》、《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理
公告正文如下:
上海海关关于明确出口“提前申报、运抵验放”通关作业模式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法律、法规及海关相关管理规定,出口货物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以下统称“申报人”)向上海海关提前申报的,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申报人应当在集装箱货物装箱完毕、非集装箱货物备齐后,再向海关申报,并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海关接受申报后,货物即为海关监管货物,申报人应当在海关接受申报之日起3日内将货物运至海关监管区域(场所),接受海关监管。
三、海关通知申报人签收查验通知单的,申报人应及时至海关签收,并应当在签收后3日内办理查验相关手续。
四、货物放行前需申请办理报关单修改或者撤销手续的,以及货物放行后需申请退关的,申报人应配合海关核实货物相关情况。
五、因不可抗力造成无法在本公告规定时限内办理手续的,申报人应主动向海关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海关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本公告自2017年2月20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海关
2017年1月23日
咱在洋山港提前申报这么多货
要注意什么呢?
文章来源:海豚3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