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福建检验检疫局获悉,2月8日,在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中国(福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为新设立的“平潭综合实验区颉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合并办理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和原产地证企业备案,企业领取了一份同时包含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信息和原产地证企业备案信息的登记表。欧坚网络-原产地证代办
福建企业依托中国(福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和原产地证企业备案的“两证合一”改革,实现业务信息实时互联互通,在全国范围内尚属首例。在全国首个实现检商“两证合一”,标志着在商务部和国家质检总局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福建省依托中国(福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施“两证合一”取得突破性进展。
这是福建省落实国家“三互”(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大通关建设改革的一项创新性举措。以前,外贸企业须分别向辖区商务主管部门和检验检疫部门申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和原产地证企业备案,由商务部门和检验检疫部门分别办理、各自发证。“两证合一”实施后,企业可自行通过中国(福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一口申请,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完成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后,检验检疫部门直接采信商务部门审核结果,直接授予企业原产地证企业备案资质,并由商务部门窗口向企业发放一份包含原产地证企业备案信息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即视同完成检验检疫部门对企业的原产地证申请人备案手续。新模式依托信息化手段,将原由商务部门和检验检疫部门分别办理、各自发证的传统模式,转变为依托“单一窗口”,实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和原产地证企业备案两项业务的“一口受理、一次审核、一次发证”,提升原产地签证便利化水平,简化了办事程序、减轻了企业负担。
据介绍,原产地证明书是货物的生产或制造地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出口企业凭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优惠原产地证可享受货物进口国家/地区关税减免等优惠。福建省“两证合一”改革探索实现了将“三互”从口岸监管部门拓展至商务等对外贸易部门,对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动跨部门工作协同和对外贸易链条改革配套均将产生积极示范和促进作用。下一步,福建检验检疫局将继续依托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一步加强与地方商务部门协作,深化原产地简政放权改革,推进实现数据共享,促进贸易的便利化和标准化,推动出口企业更好应用原产地政策。
文章来源:央广网
福建企业依托中国(福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和原产地证企业备案的“两证合一”改革,实现业务信息实时互联互通,在全国范围内尚属首例。在全国首个实现检商“两证合一”,标志着在商务部和国家质检总局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福建省依托中国(福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施“两证合一”取得突破性进展。
这是福建省落实国家“三互”(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大通关建设改革的一项创新性举措。以前,外贸企业须分别向辖区商务主管部门和检验检疫部门申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和原产地证企业备案,由商务部门和检验检疫部门分别办理、各自发证。“两证合一”实施后,企业可自行通过中国(福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一口申请,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完成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后,检验检疫部门直接采信商务部门审核结果,直接授予企业原产地证企业备案资质,并由商务部门窗口向企业发放一份包含原产地证企业备案信息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即视同完成检验检疫部门对企业的原产地证申请人备案手续。新模式依托信息化手段,将原由商务部门和检验检疫部门分别办理、各自发证的传统模式,转变为依托“单一窗口”,实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和原产地证企业备案两项业务的“一口受理、一次审核、一次发证”,提升原产地签证便利化水平,简化了办事程序、减轻了企业负担。
据介绍,原产地证明书是货物的生产或制造地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出口企业凭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优惠原产地证可享受货物进口国家/地区关税减免等优惠。福建省“两证合一”改革探索实现了将“三互”从口岸监管部门拓展至商务等对外贸易部门,对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动跨部门工作协同和对外贸易链条改革配套均将产生积极示范和促进作用。下一步,福建检验检疫局将继续依托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一步加强与地方商务部门协作,深化原产地简政放权改革,推进实现数据共享,促进贸易的便利化和标准化,推动出口企业更好应用原产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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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关键字:检商两证合一 单一窗口 原产地证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