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贸易公司向广州海关下属南沙海关申报进口某品牌手表。该单审结放行后不久,该企业收到了海关制发的一份《价格质疑通知书》。欧坚网络
海关为什么要开展价格质疑?企业又该如何办理接下来的手续呢?发布君带你一起了解一下~
企业最初收到《价格质疑通知书》时,比较疑惑,为什么审结放行了,还要进行价格质疑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的相关规定,海关对申报价格的真实性、准确性有疑问时,或者认为买卖双方之间的特殊关系影响成交价格时,应当向企业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价格质疑通知书》。
纳税义务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自收到《价格质疑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相关资料或者其他证据,证明其申报价格真实、准确或者双方之间的特殊关系未影响成交价格。
该公司在接到《价格质疑通知书》后的第二天,便委托广州市某报关服务有限公司向海关提交了企业报告、原厂商发票、付汇证明等材料。
海关如何进行价格核查
海关为审查申报价格的真实性、准确性,可以行使下列职权进行价格核查:
▲查阅、复制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合同、发票、账册、结付汇凭证、单据、业务函电、录音录像制品和其他反映买卖双方关系及交易活动的商业单证、书面资料和电子数据;
▲向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及与其有资金往来或者有其他业务往来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调查与进出口货物价格有关的问题;
▲对进出口货物进行查验或者提取货样进行检验或者化验;
▲进入纳税义务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货物存放场所,检查与进出口活动有关的货物和生产经营情况;
▲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账户查询通知书》及有关海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可以查询纳税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的单位账户的资金往来情况,并且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通报有关情况;
▲向税务部门查询了解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缴纳国内税情况。
纳税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证明材料,并能够证明申报价格的真实性、准确性,或者证明成交价格未受买卖双方特殊关系影响的,则海关接受其申报。
海关在对该公司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核查之后,认为其申报价格真实、准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与纳税义务人进行价格磋商后审查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纳税义务人或者其代理人在海关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供进一步说明的;
▲纳税义务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供有关资料、证据后,海关经审核其所提供的资料、证据,仍然有理由怀疑申报价格的真实性、准确性的;
▲纳税义务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供有关资料、证据后,海关经审核其所提供的资料、证据,仍然有理由认为买卖双方之间的特殊关系影响成交价格的。
供稿:广州海关
审核:海关总署关税司
文章转自海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