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海关总署发布了2020年73号公告,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洋浦保税港区监管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
公告中指出,对于进出海南洋浦保税港区的货物,除禁止进出口和限制出口以及需要检验检疫的货物外,试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货物进出境管理制度。这是继上海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之后,又一个类似特殊监管区即将落成!相关链接如下:
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一期)通过封关验收!成为我国151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中唯一的特殊综合保税区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70号(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监管办法》的公告)
特殊监管区的“特殊”表现在哪里?
一.进出境方面:
根据本篇《监管办法》第十条及洋山特殊结合保税区《监管办法》第十三条的描述,可以发现最明显的特征在于,特殊监管区与境外之间的货物,如果不涉证不涉检,海关可径予放行。
二.区内管理方面:
两篇公告中的《监管办法》中都提到,海关不要求区内企业单独设立海关账册,但区内企业所设置、编制的会计帐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和反映有关业务情况,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地记帐、核算的,对其计算机储存和输出的会计记录视同会计资料。
三.统计方面:
两篇公告中的《监管办法》中都提到,区内企业之间转让、转移的货物,以及洋浦保税港区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者保税监管场所之间往来的货物,不列入海关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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