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FTA】贱金属杂项制品类协定税率解读
缔约国之间签署的关于关税减让或贸易自由化的协定
*中韩FTA生效日期:2015年12月20日
中韩自贸协定除序言外共22个章节,包括初始条款和定义、国民待遇和货物市场准入、原产地规则和原产地实施程序、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贸易救济、服务贸易、金融服务、电信、自然人移动、投资、电子商务、竞争、知识产权、环境与贸易、经济合作、透明度、机构条款、争端解决、例外、最终条款。此外,《协定》还包括货物贸易关税减让表、服务贸易具体承诺表。
如何享受中韩FTA的优惠政策
应该符合原产地规则
必须在缔约国(韩/中)的进出口商之间做贸易
必须在缔约国(韩/中)境内直接运输
#首先需要确认交易是否在缔约国(韩/中)的进口商之间发生!
1. 在原材料里没有境外生产的: 完全原产(WO)
2. 原材料中有境外生产的: 需要判定境外原材料是否经过实质性的改造(原产地判定)
2.1 (税号变更标准)
2.1 (增值标准)
3. 符合直接运输规则: 从韩国或中国直接进出口至中国或韩国(不经过第三国)
4. 应该符合基本条件(提交原产地证明等)
5. 报关后注意事项
文章来源:kotra天津贸易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