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促进跨境电商运营出台新举措
近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质检总局关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检验检疫信息化管理系统数据接入规范的公告》(2017年第42号),旨在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便利通关服务。中威小编现将该公告重点内容提炼如下:欧坚网络-上海报关行
1.一是免费提供总局版跨电系统清单录入功能。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企业)或其代理人、第三方平台可登录总局版跨电系统企业端子系统(http://www.kj.eciq.cn)进行清单的手工录入、修改、申报、查询等操作。
2.二是公开总局版跨电系统经营主体(企业)对接报文标准。参与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经营主体(企业)、第三方平台按照标准自行开发或市场化采购接入服务。
3.三是跨境电商经营主体(企业)、第三方平台对于其向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所申报及传输的电子数据承担法律责任。
4.四是总局版跨电系统可接收经营主体(企业)、第三方平台提供的业务单证信息,主要有备案信息、商品清单、三单等,具体如下表所示。
5.五是总局版跨电系统的企业用户操作手册、企业对接报文标准等附件文档如有变更将通过质检总局官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6.六是对于各地已经建成的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或“单一窗口”平台,如果数据标准与接入事宜完全能满足要求的可以直接与总局版跨电系统对接;如果暂不能满足要求的,需通过升级改造与总局版跨电系统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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